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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车祸过后 谁最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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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添加日期:08年05月1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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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荣 杜娟
黄明星今年45岁了,仍然单身一人。两次车祸已经让这个家不像个家了。2004年3月初的一天,黄明星的母亲在318国道观音当路段行走,被迎面驶来的一辆小轿车撞倒,随后,肇事车逃逸。母亲受严重,抢救无效死亡。母亲没留住,家里也因此欠下一大笔债,父亲为了找到凶手,便在母亲出事路段做清洁工。谁知,今年3月,父亲在同一地点被车当场撞死。好在这次找到了肇事司机,黄明星在当地司法所的帮助下,讨回了一笔赔偿款。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黄明星现在已经开始了新的生活,但是两次车祸带给他的痛却永远没法抚平。朱主任说,前来咨询或寻求帮助的人,大多都是肇事方不愿意赔偿,导致伤残死亡无人管。按法律援助规定,交通肇事一般不属于援助范围,但现在来求助的人多数走投无路,他们不能见死不救。他们还发现,这两年,交通肇事不赔的案例增长的速度非常快。鉴于肇事方不愿意赔偿或者赔偿不到位的情况太多,2008年1月11号,中国保监会将原来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作出了调整。除此之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也有调整。对于那些肇事后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将会严厉的制裁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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