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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说法]居民家被盗 物业该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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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日期:08年06月14日   ★★★★
 
 
新闻提要:
 
 
 
    孙斌 张晓婷 刘仁杰
    吴女士住在沙市共青路某小区五楼,6月10号早上八点,她和往常一样,收拾完屋子就去上班了。晚上7点多还没下班,她突然接到了邻居打来的电话,告诉她家被盗了。挂掉电话,吴女士就往家赶。一进门眼前的一切让她傻了眼。吴女士冷静下来之后,仔细查看家里的损失。早上出门时还好好的家,突然间就被盗贼洗劫一空,吴女士很难接受这个现实。在女儿的提醒下,吴女士先拨打110报了警,之后又想到,小区有专门的物业公司,家里被盗,他们有责任吗?物业公司负责人的话,让她的心顿时凉了半截。无奈之下,吴女士又想到小区装有摄像头,调出当天的资料,找到小偷,家里的损失也能挽回了。吴女士还告诉记者。这次家里被盗之前,停在楼下的摩托车也被盗了,原因是楼栋的电子门坏了一直没有修理。她认为这次家中被盗,物业公司有安保不力之嫌,小区的物业公司有一定的责任。带着疑问,记者咨询了荆州市房管局物业科的负责人。负责人解释,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成本构成包括以下项目:(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2)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费;(3)绿化费;(4)清洁卫生费;(5)保安费;(6)办公费;(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8)法定税费。如果物业、物业公约或管理合同约定物业公司有为住户看护的义务,且住户支付了看护费用,物业承担责任,否则不承担,只有等警方破案后要求盗窃人赔偿。对于这件事情,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的许圣国律师发表了看法,他指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因此,他认为,而对于业主财产被盗后,是否该物业公司负责,需要依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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