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荣 杜娟
现如今,不管是做生意还是买卖房产,签合同都很重要。签合同之前,一定要弄清楚法律条款和相关情况,否则就容易发生矛盾。家住荆州棉纺厂宿舍的李茂成买了套二手房,在里面住了两年,房产证至今办不了,就是因为当初签订合同时没弄清楚一些情况。李茂成购买的是一间两室一厅七十多平米的房子,位于江津路荆州棉纺厂宿舍,本来他是准备买到手就装修的,可是房子一直没过户。
2006年5月30号,李茂成花四万五千块钱,在原房主商益民手中买下了这套房子。当时,卖方商益民的房产证还没办下来,于是俩人在房屋成交协议中约定:待房产证办下来后,再一起过户。可是房产证下来后,两人的矛盾也来了。两人经过多次协商无果,李茂成便将商益民告到了法院,在法院,李茂成明白了一件事情:即使他再加钱,商益民同意过户,在法律上也过不了。
记者在商益民的离婚判决书上看到,这套房子婚前属于他和前妻成某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因为没有房产证,法院暂时没有分割,也就是说离婚后,这套房子仍然属于商益民和成某的共同财产。既然是共同财产,商益民自己将房子售出,有没有经过他前妻成某的同意呢?因为成某在广州,记者没能联系到她,只联系到了和她一起居住的女儿。房屋共有人没有同意卖房,商益民也无权处置属于成某的那一部分,可是现在他擅自将房子卖了,那这份协议有没有效呢?
李律师说,协议效力待定,也就是说暂时不能肯定协议有效还是无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也就是说,协议有效无效,就看成某愿不愿意在这份合同上签字了。如果成某追认,那就表示协议有效,双方就应该配合过户。想到这里,李茂成心里有些难受。老是这么争下去总归不是办法,两人应该赶紧商量解决的办法!在这里,要提醒准备买二手房的市民,交易之前,一定要到有关部门查清房子的所有权人,避免遭遇这样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