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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起纠纷 姑嫂上公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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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添加日期:08年09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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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提要:丈夫立遗嘱,财产全部归妹妹,妻子却没份,丈夫死后,为了这份遗嘱,妻子妹妹三番两次对簿公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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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荣 杜娟
丈夫立遗嘱,财产全部归妹妹,妻子却没份,丈夫死后,为了这份遗嘱,妻子妹妹三番两次对簿公堂。原来的姑嫂如今变成了陌生人,这事就发生在沙市区十方庵居委会的孙玉秀老人身上。
2006年9月8号凌晨,孙玉秀的丈夫肖友斌突发疾病去世了。当孙玉秀还沉浸在失去丈夫的痛苦中无法自拔时,一件让她更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来找孙玉秀的正是丈夫肖友斌的妹妹肖友莉。她带着家人来干什么呢?50岁的孙玉秀和70多岁的丈夫肖友斌在2004年11月结为夫妻,俩人都是二婚,但是没有子女。在孙玉秀的印象中,丈夫没立过什么遗嘱,可在老伴的遗物里,肖友莉确实找出来了。肖友斌在遗嘱上写明,他去世后的遗产全部给妹妹。原来,这份遗嘱是肖友斌在1999年立下的,当时孙玉秀和肖友斌并不认识,而且结婚之后,肖友斌也从未提到过遗嘱的事情。如果说老伴的去世让孙玉秀深受打击,那么这份遗嘱的出现便是雪上加霜。
但是遗嘱上并没有写明哪些属于肖友斌的遗产,于是,孙玉秀和肖友斌的亲属在一起开了个家庭会议,写明了肖友斌的遗产范围,家庭协议书上写明,孙玉秀的首饰都属于肖友斌的遗产。我们联系到了肖友莉,但是她不愿意跟我们见面。不过她的丈夫告诉我们情况并不完全像孙玉秀所说的那样。双方因为遗嘱的事闹得很僵,再协商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没过多久,肖友莉为了拿到哥哥的房产证,将嫂子孙玉秀告上了法庭。孙玉秀到荆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湖北鑫城法律服务所的涂平发主任免费为孙玉秀代理了这起官司。
法院受理此案后,采取了调解的方式。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配偶为第一遗产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按照常理,肖友斌去世后,他的遗产应该全部归妻子孙玉秀所有。然而就是因为多出了这份遗嘱,情况就变了。遗嘱的官司算是了结了,但是孙玉秀和肖友莉之间的矛盾还没完。孙玉秀因为在遗嘱风波中伤心过度,被鉴定患有应激相关精神障碍,属于精神病的一种。鉴定结果还表明孙玉秀所患的疾病与遗嘱事件有关系。结果一出来,孙玉秀的家人便支持她起诉肖友莉,要求肖友莉给予孙玉秀精神赔偿费8万元。
双方对于沙市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均不服,于是又上诉到了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与一审一致,均认为肖友莉未经孙玉秀同意,在家中翻箱倒柜寻找遗书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孙玉秀的合法权益,而且根据孙玉秀的精神鉴定结果,荆州中院判决肖友莉支付孙玉秀医疗费以及精神抚慰金两万两千多块钱。至此,肖友莉孙玉秀双方都没有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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