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荣 杜娟
2003年,家住荆州区八岭山镇的别顺银师傅承包了20亩地种树,种了两年,别师傅突然接到湖北省超高压公司武汉输电公司的通知,架高压电缆要经过他种树的地里,也就是说要砍掉别师傅的一部分树。当年树是砍了,可今年,因为这砍树的事情,别师傅和武汉输电公司之间又起了纠纷 。
今年7月,武汉输电公司来砍高压电缆下长起来的再生树,可是却将别顺银的树给砍了三百多棵。双方就是因为这事有了矛盾。2005年年底,武汉输电公司要架高压电电缆,就和别顺银商量着要砍掉一批树,按照平方来计算,他们得砍掉一千三百多棵,于是武汉输电公司便按照每棵四十元补偿给别顺银。虽然按照预计的树木数量给了别顺银补偿,但是武汉输电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实际砍伐的树木并没有这么多。
这位负责人说,按照当初补偿给别顺银的数量,他们还可以砍600多棵。可是他们没想到这次来砍树,别顺银居然还会找他们要补偿。一方要补偿,一方不给,而且似乎双方都有自己的道理,这种情况,法律上会支持谁呢?记者咨询了湖北蓝宇律师事务所的李立新律师。李律师认为,上次武汉输电公司砍了树,给了补偿,他们之间的交易就算完成了,在法律上称之为即时清结。现在砍的树,不能和前面的事情联系在一起,所以武汉输电公司还是得补偿别顺银这三百棵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