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添加日期:08年11月0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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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提要:受了工伤,私下达成协议,事后伤者又反悔,跟老板打官司,这样的例子在打工者身上可不少见。家住松滋市卸甲平乡黄林桥村的郑永国受了工伤,八级伤残,私下和老板达成协议,医疗费加赔偿费一起,一共才得到了一万三千块钱,签下协议后,郑永国的家属反悔了,起诉要求撤消协议,不过这维权的路可不好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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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荣 杜娟报道 松滋台汪洋
受了工伤,私下达成协议,事后伤者又反悔,跟老板打官司,这样的例子在打工者身上可不少见。家住松滋市卸甲平乡黄林桥村的郑永国受了工伤,八级伤残,私下和老板达成协议,医疗费加赔偿费一起,一共才得到了一万三千块钱,签下协议后,郑永国的家属反悔了,起诉要求撤消协议,不过这维权的路可不好走。
通过郑师傅的遭遇,我们要提醒一下打工的农民朋友,如果您遇到类似的事情,千万别私下解决,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2008年4月23日下午三点钟,郑永国在山上炸石头,一颗炸药响过,山上的石头是碎了,不过石头上的土也松了,正在大伙忙着运碎石的时候,头顶的土突然大块大块的往下滚。
郑永国的姐姐:“那个土垮下来,就把他压到了下面,当时他身上全部是血。”
工友赶紧将郑永国送到医院,才捡回了一条命,不过还是切除了脾脏,左耳也失聪了,被鉴定为八级伤残。郑永国一时半会是做了不重活了,这对于靠体力劳动挣钱养家的郑永国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
郑永国的姐姐:“看这拖在门口的砖都快。”
郑永国是给预制厂老板宁某打工。郑永国出院后,宁某就将郑永国夫妇叫出来商量赔偿事宜,并拟好了一份协议,宁某赔偿郑永国一万三千块钱,事情就算了结了。
郑永国的妻子:“我又不认识字,他叫我签我写不好字,就按的手印。”
郑永国的姐姐:“傻瓜,他要不傻怎么会签呢。”
虽然宁某给了郑永国一万三千块钱,但是除去郑永国自己垫付的六千多块医药费,只剩下六千多块钱。当郑永国的姐姐知道弟弟签下这份协议后,非常生气,因为郑永国是家里的顶梁柱,他已经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劳动了,六千多块钱的赔偿费对于这个家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郑永国的姐姐:“他告诉我了是怎么都不会让他签的。”
随后,姐姐立即带着他咨询了湖北驰华律师事务所的刘启斌和陈华律师,算了算八级伤残应该赔付的费用。
湖北驰华律师事务所陈华律师:“应该赔付六万多。”
也就是说,法律上宁某应该赔付的费用和他实际所赔付的费用相差了十倍,可是协议已经签定,郑永国能反悔吗?
湖北驰华律师事务所陈华律师:“我认为这是显失公平的,可以撤消。”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对此,预制厂老板宁某一直很回避,记者也没能采访到他。事后,郑永国就向松滋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撤消协议,不过一审法院认为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撤消。对此判决,郑永国以及家人都不服气,正准备上诉到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汉风记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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