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视线网>>江汉风新闻>>江汉风>>律师说法>>内容阅读

   彩礼引发纠纷 亲家成了冤家

  给栏目写信 给编辑写信 加入收藏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添加日期:08年11月04日   ★★★
 
 
新闻提要:家住荆州区弥市镇的曹昌凤和胡成权在两个月前差点成了亲家,可是两个月后,两家人再见面却如同仇人一般。
 
 

 

    汪荣 杜娟
    家住荆州区弥市镇的曹昌凤和胡成权在两个月前差点成了亲家,可是两个月后,两家人再见面却如同仇人一般。

    昨天下午,双方又是因为彩礼的事聚在了一起,可是还没说上几句话,双方就吵了起来。今年7月,曹昌凤的儿子曹辉和胡成权的女儿胡珍珍经人介绍相识,第二天就开始谈恋爱。俩人相处十天后,感情是越来越融洽,这时候,胡珍珍突然提出了一个问题,说自己以前和别人订过婚,现在要退婚,必须要退给人家一万五千块钱。曹昌凤说,这笔钱就相当于给女方的彩礼。本来打算让双方今年十月完婚的,可是给完彩礼十天后,事情突然发生了变化。

    就在大家正在为结婚不结婚的事商量的时候,胡珍珍突然不辞而别了。胡珍珍的行为惹怒了曹昌凤的儿子曹辉。人都不见了,婚事自然也就吹了。现在,两家就开始为当初一万五千块钱的彩礼争论了。在介绍人以及村干部的调解下,胡成权最终表示愿意拿一万块钱出来,可是曹昌凤和儿子曹辉不愿意。为了这剩余的五千块钱,双方怎么谈也谈不了。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湖北蓝宇律师事务所的李立新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李律师说,曹辉和胡珍珍就属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所以女方应该退还男方彩礼。至于女方提出的应该补偿问题,是另外一个法律问题。

 


 
TAGS: 三好学生  学费 菲菲  女尸  DNA鉴定 华尔街阴云  市民  生活 两车追尾  车毁人亡 冬季  征兵 恢复  植被 药酒  死蛇 统战部  荆州  调查 工地乱扔石块  担惊受怕  居民 烈士陵园  纪念碑  重建






线






足江汉平原

打造信息门户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