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添加日期:08年11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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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提要:石首市绣林街道办事处金银垱村的成先桃曾经是一名司机,可六年前发生了一场意外,他双眼失明,作为他的老板——石首城区的杨林,在意外发生后配合他治疗,并给予了赔偿。然而事情到后来越来越严重,他们也开始了长达六年的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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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荣 杜娟
石首市绣林街道办事处金银垱村的成先桃曾经是一名司机,可六年前发生了一场意外,他双眼失明,作为他的老板——石首城区的杨林,在意外发生后配合他治疗,并给予了赔偿。然而事情到后来越来越严重,他们也开始了长达六年的官司。
2002年12月24日晚上,成先桃和另外一名司机载着一车甲醛前往湖南省张家界。途中因为山路坑洼不平,货车突然发生了意外。当成先桃从昏迷中醒来的那一刻,发现自己的脸上身上到处都是甲醛。在医院治疗期间,车主杨林一直在支付医药费,成先桃也在积极接受治疗。不过因为临近春节,成先桃希望能出院回家过年。出院后,杨林继续将成先桃安排在石首治疗,并为他做了植皮手术。看着伤势慢慢在恢复,成先桃便对伤势进行了鉴定,结果为七级,事后,成先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林赔偿相关费用。2003年6月18号,石首市人民法院就此进行了调解,由车主杨林赔偿成先桃六万一千块钱,双方还约定此后成先桃后期的医疗费以及与此事故相关的费用全部由他自己承担。
成先桃拿到赔偿费之后,便开始到处治病,几个月后,他的伤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2003年年底再鉴定就变成了4级伤残。医疗费远远超出了当初六万一千块钱的赔偿费。现在,成先桃的眼睛已经完全失明了,生活基本不能自理,就靠七十岁的母亲来照料。在律师的帮助下,成先桃再次向石首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当时和解书是两人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撤销,便驳回了他的申请。湖北楚望律师事务所彭属军律师作为杨林的代理律师,他与法院的观点一致,认为调解书的效力大于判决书,更能代表双方的真实意思。不过成先桃的代理律师王庆并不这么认为。
在王律师的帮助下,成先桃向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赞同王律师的观点,认为先前鉴定是七级伤残,现在鉴定是四级伤残,并非就同一事实起诉,所以将案件发回石首市人民法院重审。因为各方观点不一致,案件拖了将近五年,直到今天都没有结果,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成先桃和杨林也因为这场官司筋疲力尽,但就是谁也不肯让步。目前,案件已经第四次发回石首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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